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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一、编制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产业空间资源协同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

二、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新能源、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现代时尚、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及区块链及元宇宙、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申报主体须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及科研机构,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

三、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一)“生物医药产业支持”不受统计关系限制。

(二)“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支持”“区块链及元宇宙产业支持”“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产业支持”“量子信息产业支持”“类脑智能产业支持”“生物医药-生产许可认证支持”“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生物医药-研发服务机构支持”“生物医药-药品及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支持”“生物医药-重大技术攻关支持”“生物医药-高端创新医疗器械支持”“新能源-分布式光伏项目支持”“新能源-储能项目支持”“新能源-光储直柔项目支持”“新能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新能源-高标准绿色建筑支持”“新能源-绿色低碳项目支持”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综合贡献的限制。

(三)数字创意企业、现代时尚企业优先申请《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支持项目,以上政策未覆盖项目可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现代时尚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中申请。

(四)同一企业、母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支持。企业同一项目已获福田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本措施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五)对依法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企业(机构),产业政策不予支持。

(六)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规上企业。入园证在线申请:申请人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申请“深圳市保税区项目入区及变更核准”事项后提出申请。咨询电话: 0755-82918333-2611。

(七)本措施支持政策资金受年度资金总额限制,视申报情况和资金安排,对支持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八)其他限制和除外情形按照《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产业空间资源协同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https://qfzx.szft.gov.cn/,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上传材料扫描件,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所需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每一页盖章),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系统无审批状态即时更新功能,企业填报完毕后不用等网上审核即可到窗口交纸质材料),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中的所有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二)企业简介包含以下内容(不超过1000字):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和成立时间、办公地址及面积、主营业务、从业人数、管理水平、行业地位、取得成就等);

2.近两年的综合数据(包括营业收入、纳税额、营收增长率等);

3.其他(包括企业资质、专利、获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

(三)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走访调研和向第三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可要求申请方补充材料,申请方应予以配合。

(四)产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资金情况,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措施》的原则框架内微调当年受理种类、申报材料和具体要求并予以公布,申请单位应按最新公布内容准备相关材料。

(五)申请企业须同意产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其申请材料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并接受产业主管部门的上门调研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审核(包括财务数据真实性、项目预算总投资额、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等)。

(六)现代时尚、数字创意产业支持项目中,专利技术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等材料可视申报项目具体情况选择性递交。

(七)凡未向区统计局报送统计数据的企业应在申请之前向区统计局信息化部办理统计登记(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5楼,电话:82918333-2521)。

六、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地铁2号线岗厦北站B出口)。

(二)窗口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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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信息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企业服务智能系统平台,想要了解更多请登录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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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0755-8331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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