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 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20日17:00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22年4月4日至2022年4月22日18:00 一、扶持方向 (二)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励项目:对2021年工业总产值达5亿元及以上、同时工业总产值增速达2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予以奖励。 二、申报条件 (二)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资助标准 1.奖励条件 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基础上,企业2020年工业总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0亿元和1000亿元及以上(数据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企业1-12月数据为准)。 2.奖励标准 首次突破100亿元的企业奖励300万元; 一次性突破多个档次,按照最高档次标准予以奖励。 3.资助方式 事后资助,最终资助金额和比例根据预算安排情况确定。 (二)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励项目 1.奖励条件 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基础上,企业2021年度工业总产值需达5亿元以上、同时工业总产值增速达20%及以上(数据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企业1-12月数据为准)。 2.奖励标准 针对2021年前已成立的企业,奖励金额分为两部分: 产值增速30%以内对应的产值增量按照0.8%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1000万元; 产值增速超过30%对应的产值增量按照1.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1500万元。单个法人企业两部分最高合计奖励上限2500万元; 以上信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咨询服务】 座机:0755-8331 2121 邮箱:bdtxs@szssda.com 联系人:秘书处景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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