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一、申报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2.申报企业为2019年月度或年度首次纳入宝安区“四上”企业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目前仍在宝安区“四上”企业库内;
3.申报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2019年增长30%以上,且目前仍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范围内。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请时间
(一)网上受理时间:10月8日起至10月20日
(二)纸质受理时间:10月8日起至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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