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17日 一、政策内容 对在南山区自有物业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租赁社会物业进行生产、且上年度工业产值超过5亿元的南山区工业企业,对其进行租金补贴。 二、资助标准 按照企业上年度在南山区租用产业用房(包括厂房、办公用房,不含南山区创新性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总资助金额按照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其中,上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下的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上年度产值30亿元以下的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上年度产值3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企业2020年度工业产值超过5亿元(市内跨区域分成企业,按分成后产值计算); 4、在南山区自有物业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包括研发办公及生产用房); 5、现在南山区拥有生产线。 以上信息来源: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咨询服务】 座机:0755-8331 2121 手机:136 1297 6190 邮箱:jl@szssda.com 联系人:秘书处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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