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标准
支持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向深圳市内保险机构购买科技保险所产生的保险费用,按实际支出的保险费用的50%给予补贴:
(一)企业2020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2021年累计可申报科技保险费用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二)企业购买的科技保险种类需经中国保监会和科技部批准,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营业中断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雇主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保险、高新技术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专利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投资损失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共15种。
(三)企业已获保单,且全额付清保费后。
(四)同一笔科技保险只能享受一次保费补贴,保险期限为一年以内(含)。
(五)本项目所涉资金资助不考虑地方财力贡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经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金融备案通过。
(二)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申报单位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自开放受理之日起前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三、受理时间
2021年4月20日至5月20日17:30(工作日)
(以上信息来源: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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